渭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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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教育局 <br/>渭南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br/>渭南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br/>关于印发《渭南市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助力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br/>

2018/08/21 1.7w 阅读 148 点赞

各县市区教育局、扶贫办、语委:

为做好我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工作,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省教育厅 省扶贫办 省语委关于印发<陕西省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助力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教﹝2018﹞169号)精神,市教育局、市扶贫办、市语委制定了《渭南市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助力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县市区于2018年10月5日前,将首季度推普脱贫季报(见《实施方案》附件1),于2018年8月25日前将《推普脱贫工作联络人员表》(附件2)报送市教育局、市扶贫办、市语委办。

市教育局联系人:庞文红 联系电话:2930839

邮 箱:wnjjk2013@163.com

市扶贫办联系人:王俊峰 联系电话:2930395

邮 箱:wnshfpk@qq.com

                                                   渭南市教育局

                                                   渭南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渭南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8年8月8日

渭南市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助力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普通话在提高劳动力基本素质、促进职业技能提升、增强就业能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良好基础,根据《省教育厅 省扶贫办 省语委关于印发<陕西省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助力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教﹝2018﹞16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树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认同感,促进交流沟通和素质提升。到2020年,贫困家庭新增劳动力人口应全部具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沟通交流和应用能力,为传承、弘扬和发展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实行分类指导,加强精准发力。到2020年,全市现有贫困地区青壮年劳动力具备基本的普通话交流能力,为促进贫困家庭脱贫致富提供新动力。

(三)落实县市区政府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各方力量。到2020年,县域普通话普及率明显提升,初步具备普通话交流的语言环境,为提升“造血”能力打好语言基础。

二、重点工作

(一)聚焦青壮年农民,开展普通话专项培训。

聚焦贫困县和贫困家庭,对不具备普通话沟通能力的青壮年农民进行专项培训。创新学习方式,每个行政村要结合当地旅游服务、产业发展、劳务输出等需求,举办“人人通”推普脱贫培训班,由驻村干部和村民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普通话专项学习培训,师资由县级教育(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协调解决。鼓励村民借助信息化学习工具和资源自主学习,带动推普工作进村、入户、到人,为农村劳动力走出去能交流、工作送上门来能适应,打下坚实的语言基础。经过培训合格的学员,落实相关资助政策,由扶贫部门优先推荐就业、学习机会。

(二)融入职业技术培训,开发完善培训模式。

县级教育、扶贫、人社、农业等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职业教育资源,依托县级职教中心等阵地,在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时,将学习掌握普通话作为各类培训的重要内容。要坚持职业技能培训与普通话普及推广并重,开发完善有效的培训模式,提高贫困劳动力普通话普及和应用水平,解决因语言不通而无法就业创业脱贫的问题,提高就业竞争力,拓展职业发展空间,促进就业脱贫。

(三)发挥公务员表率作用,加大基层干部培训。

要认真执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各级新录用公务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三级甲等以上,切实发挥党政机关在推广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中的表率作用。加强党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共服务行业人员等普通话培训,提高贫困地区干部职工推广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应用能力。大力开展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到2020年底,全市实现所有县市区通过达标验收。各县市区要采取多种措施,通过专家培训、集中学习、“一对一”互帮互学等有效方式,对贫困地区不具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沟通能力的基层干部、驻村队长进行专门培训,到2020年,力争所有在职干部具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四)完成规范化达标建设,建好学校基础阵地。

学校是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主阵地,对整个社会起着示范和引领的作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立足全市“崇贤尚德•人文渭南”精致德育工程中的“读写养德”修身教育,组织好中华经典诵写讲活动,培养好学生的“一种能力两种意识”。“一种能力”即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两种意识”即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意识。各县区要对照《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和《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将语言文字工作列入教育督导评估范围,按照学校达标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积极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建设,确保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成为教育教学和校园生活的基本用语用字,为学生创设良好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和应用环境。所有学校在2025年前完成达标工作,2020年前完成大多数学校的达标建设。各县市区要积极开展省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到2020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要创建“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100所。

(五)强化校长教师培训,提升综合运用能力。

各县市区要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基本规范标准纳入各级各类校长综合培训和教师业务培训,强化师生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的意识。新录用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各县市区要组织对所有现任教师普通话水平等级达标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掌握基本情况,对尚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教师,特别是贫困地区的教师,要根据实际情况举办贫困地区教师普通话培训班,辅以远程自学、校本研修、帮扶结对等方式,帮助未达标教师参加普通话等级测试,争取2020年前所有贫困地区教师的普通话水平能够胜任教学工作。同时,各县市区要积极选派人员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举办的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培训班、书法教师培训班等,不断提高教师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意识、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中华优秀语言文化传授能力。

三、组织实施

渭南市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助力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分三年实施,2018年为启动实施年,2019年为整体攻坚年,2020年为总结提升年,具体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完善机制。(2018年8月)各县市区要制定本县市区的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助力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细化行动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要建立教育、扶贫部门协同推进的推普攻坚责任制、经费保障机制、督导评估机制、成效考核机制,确保此项工作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机制健全、运行顺畅。

(二)学习政策,细化举措。(2018年9月)各县市区要组织教育、扶贫、语委的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教育部 国务院扶贫办 国家语委关于印发<推普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教语用﹝2018﹞1号)和《省教育厅 省扶贫办 省语委关于印发<陕西省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助力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教(2018)169号)等文件精神,吃透各项政策,准确把握要求,精心统筹谋划,细化工作举措,确保此项工作要求落实、责任落实、过程扎实、效果真实。

(三)全面启动,开展培训。(2018年9月—12月)全面启动青壮年农民专项培训、职业技术类培训、干部职工培训、学校教师培训等各类培训,一季度一汇总,一季度一总结,确保推普计划全面启动。

(四)深化培训,聚力攻坚。(2019年1月—12月)坚持做好各类培训的同时,总结工作经验,发现短板弱项,创新工作举措,全面聚力攻坚,持续深化各类培训,不断提高和巩固培训效果,确保贫困家庭新增劳动力人口全部具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沟通能力和应用能力,现有贫困地区青壮年劳动力具备最基本的普通话交流能力。

(五)总结经验,促进提高(2020年1月—12月)总结推广推普工作好经验、好做法,持续做好各类培训,不断提高培训实效,进一步促进推普工作再上新台阶,确保全面完成推普行动计划目标任务,为提升“造血”能力打好语言基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各县市区要将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基础工作,落实县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形成以县为主,县、镇、村三级联动的推普脱贫攻坚工作机制。各县市区语委、教育局要会同扶贫部门,建立推普脱贫攻坚责任制,发挥各方面力量,要根据本地区的推普脱贫攻坚任务和目标,保证必要的工作机构和人员,保障经费投入。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和列入年度脱贫摘帽县,要率先行动,统筹安排好普通话培训所需经费,将普通话学习掌握情况记入贫困人口档案卡,确保脱贫攻坚目标如期实现。

(二)优化服务,提升效能。

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脱贫攻坚中的“扶志”和“扶智”作用,按照国家要求和我省的工作部署,指导有关单位和各级各类学校广泛持续开展“中国梦·爱国情·成才志”中华经典诵写讲活动和规范汉字书写等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普及活动,增加优秀传统文化课程的内容。要结合本地实际,建成一批面向社会的“诵读广场”“诵读讲堂”等经典诵写讲活动场所,利用节假日和农闲时间,定期举办“乡村大讲堂”等诵读、书写活动。同时,加强普通话培训资源和培训能力建设,充分使用普通话常用1000句等普及读物,免费向村民和有学习需要的人群发放。要研究开发或引进普通话学习辅助学具或软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面向社会公众提供陕西语言文字资源和网络应用服务。市上将选择县域普通话普及程度较低、推普脱贫攻坚任务重、工作富有特点的县市区,总结工作经验,集中开展有关活动,以点带面,大力促进各地实施推普脱贫攻坚计划。

(三)加强督查,严格考核。

市上将把普通话普及率的提升纳入地方扶贫部门、教育部门扶贫工作绩效考核,列入驻村干部和驻村第一书记的主要工作任务。市扶贫办要牵头负责,建立推普脱贫攻坚责任制度,将推普脱贫纳入脱贫攻坚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建立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机制,自2018年起,要按照《陕西省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方案》,每年组织对辖区内20%左右的县市区的语言文字工作开展督导评估。市语委办公室和市教育局负责建立推普脱贫季报制度,每个季度首月5日前,各县市区将截止上季度末的工作进度情况报送市上(见附件1)。市教育局、市扶贫办、市语委办将对各地推普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或抽查,对行动迅速、措施得当、成效显著的地区给予表扬,对推诿卸责、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县区要通报批评,力求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宣传,广泛动员。

各县市区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宣传栏、新媒体等多种渠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推广普通话对于促进贫困人口脱贫致富、贫困地区增强发展“软实力”的重大意义。要充分发挥语委成员单位的作用,结合行业特点,出台具体举措,形成工作合力。要积极发挥学校对社会和家庭的辐射带动作用,鼓励学生帮助家长学习提高普通话水平,鼓励教师、播音员主持人、寒暑假返乡大学生等积极参与“人人通”推普扶贫培训工作,鼓励和吸引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支持语言文字扶贫工作,努力推动全社会形成共识,营造良好氛围,为我省脱贫攻坚工作贡献力量。

请各县市区于2018年8月25日前将《推普脱贫工作联络人员表》(附件2)报市教育局、市扶贫办、市语委;从2018年第三季度开始,建立推普脱贫季报制度,务必于每个季度首月5日前,报送《陕西省推普脱贫季报》(附件1)。

附件1:陕西省推普脱贫季报

附件2:推普脱贫工作联络人员表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