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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教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渭南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08/21 1.1w 阅读 233 点赞

各县市区教育局、发改委、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卫计局、残联:

按照《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计局、市残疾人联合会等七部门制定了《渭南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县市区特殊教育第二期提升计划实施细则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于2018年9月25日前上报市级有关部门备案。

联 系 人:庞文红

联系电话:wnjjk2013@163.com

                                                       渭南市教育局   

                                                       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渭南市民政局

                                                       渭南市财政局

                                                       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渭南市卫计局

                                                       渭南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7月12日

渭南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办好特殊教育的要求,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中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加快我市特殊教育改革发展,提升特殊教育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提高政治站位

近年来,我市按照中、省决策部署,认真实施《渭南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 实施方案 》,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整体改善,办学水平明显提升,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教育质量稳步提高,初步形成了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随班就读为主体、送教上门为辅助的特殊教育保障体系。但从总体上看,我市的特殊教育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个别地方对特殊教育重视不够,特殊教育经费投入长效机制还不健全,特殊教育整体发展不均衡,学前和高中特殊教育发展相对滞后,教师专业水平、课程教材建设有待加强,特殊教育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实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是全面落实好省委省政府“五新”战略,推动全市教育事业追赶超越,巩固一期成果、进一步提升残疾人受教育水平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教育公平、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任务,是增进残疾人家庭福祉、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二期提升计划的重要意义,履职尽责,攻坚克难,持续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发展。

二、把握总体原则

(一)坚持普特结合原则。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全面推进融合教育。普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责任共担、资源共享、相互支撑。

(二)坚持多元发展原则。尊重残疾学生的个体差异,针对不同学生的特点和发展需求,注重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促进残疾学生个性化发展,帮助其更好地适应社会、融入社会。

(三)坚持普惠加特惠原则。普惠性教育政策和工程项目要加大支持特殊教育的力度。根据特殊教育实际,专门制定特殊的政策措施,给予残疾学生特别扶助和优先保障。

(四)坚持政府主导原则。落实市县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发展特殊教育的责任,统筹协调教育、发改、民政、财政、人社、卫计、残联等部门,共同促进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特殊教育,营造学校、家庭和社会互动交流、互相配合的良好氛围。

三、明确目标任务

(一)各级各类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全面提高。解决好实名登记的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学问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加大力度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规模不断扩大。

(二)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的运行保障能力逐步增强。加强统筹,逐步提高经费保障水平,倾斜支持特殊教育全面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配备康复训练设备,提高残疾学生资助水平,免除残疾学生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的学费(保教费)。

(三)特殊教育质量有效提升。义务教育阶段盲、聋、培智三类课程标准全面落实,教科研工作得到加强,促进医教结合,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加强专业人员的配备与合作,提高残疾学生评估鉴定、入学安置、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的有效性。

(四)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不断加强。落实好特教教师待遇保障机制,补足配齐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特殊教育指导中心、资源中心和资源教室的教职工。特教教师培训机制进一步健全,建设一支数量结构合理、具有前沿视野、专业水准较高、职业素养优良的特教师资队伍。

四、突出重点工作

(一)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1.落实“一人一案”。各县市区残联要会同卫计、民政、教育等部门,认真摸排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情况,逐一核实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数据,进行实名登记,做到一个不漏。逐一解决实名登记的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就学问题,通过随班就读、上特殊教育学校(含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举办的特教班)、送教上门的方式,建立科学、规范、准确的“一人一案”机制,并全部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加大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力度,确保他们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2.加强随班就读工作,促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妥善安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以县市区为单位统筹规划,加快完善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布局和资源教师配备工作。

3.加强送教上门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促进送教上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出台送教上门的保障政策,并将送教上门残疾儿童全部纳入学籍管理,原则上由承担送教上门的学校为其建立学籍。到2018年底,各县市区要建立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的管理标准和制度。要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在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信息收集、送教上门、社会活动等方面的支持作用。加强家校合作,充分发挥家庭在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和康复中的作用。

(二)加快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发展。

1.积极实施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纳入我市学前教育发展规划,支持普通幼儿园创造条件接收残疾儿童。鼓励县市区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开设学前部或辐射幼儿园,县市区也可以统筹设置专门招生残疾孩子的特殊幼儿园。要统筹教育、卫生、康复机构资源,为残疾儿童提供半日制、小时制、亲子同训等多种形式的早期康复教育服务,为学前教育机构中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功能评估、训练、康复辅助器具等基本康复服务。

2.加快发展残疾学生高中阶段教育和职业教育培训,为残疾学生就业和继续深造创造条件。市本级依托现有特殊教育和职业教育资源,建设一所满足我市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就学需求的特殊教育学校。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为残疾学生参加中考提供便利。把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发展纳入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鼓励各县市区依托特殊教育学校发展残疾人职业高中教育,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残疾学生特点设置专业,为残疾学生掌握一技之长、适应主流社会打下基础。

(三)健全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1.落实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落实公用经费补助政策,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随班就读、特教班和送教上门的义务教育阶段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按特殊教育学校标准执行。特殊教育学校学前部、高中部及幼儿园、高中阶段随班就读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每生每年3000元。

2.加强特殊教育经费保障。充分利用好上级每年拨付的中央财政特殊教育专项补助资金,重点支持特殊教育学校、资源中心和资源教室建设。市、县两级财政支持的残疾人康复项目要优先安排特殊教育,每年要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10%用于特殊教育学校。民政部门要做好福利机构孤残儿童抚育、康复、教育工作,每年安排一定数额彩票公益金专项用于支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

3.加大残疾学生资助力度。将特殊教育学生纳入各类学生资助范围,实行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的免学费(保教费)教育。每年一次性给残疾学生补助200元交通费,对于家庭地址偏僻、路途较远的残疾学生,各地可根据财力情况,适当增加交通费补助。市残联要协调实施好0—6岁残疾儿童免费抢救性康复项目。

4.落实特教教师津贴补助政策。要全面落实将从事特殊教育的教职工特教津贴提高到其基本工资50%,特殊教育专职研究员享受特殊教育岗位津贴。为送教上门教师、承担“医教结合”实验相关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交通补助。

(四)加大投入,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

1.加快健全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各县市区要盘活用好已有特殊教育资源,统筹建设特殊教育学校,到2020年,大荔县、白水县要建立一所综合性公办特殊教育学校并投入使用,潼关县要建设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坚持开门办教育,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特殊教育学校,对非营利性民办特殊教育学校招收的残疾学生,按照同等公办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划拨经费,享受各项资助政策。民办非营利性特殊教育学校,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在民政部门或编制部门依法登记。

2.积极推进普通学校资源教室建设。县市区要加大普通学校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力度,在招收残疾学生5人以上的普通学校建立资源教室;不足5人的,由县市区统筹规划资源教室的布局,覆盖片区内所有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要依托乡镇中心学校,为农村随班就读工作提供指导。要把儿童福利机构举办的特教班或特殊教育学校,统筹纳入教育管理范围。

(五)健全特殊教育专业支撑体系。

1.成立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健全残疾儿童入学评估机制。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由教育、心理、康复、卫生、社会工作等方面专家组成的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出台残疾儿童入学评估制度、残疾儿童教育安置制度和部门信息交流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活动,为辖区适龄残疾儿童接受教育和康复训练提供专业支持。

2.充分发挥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和资源中心的作用,为县市区提供特殊教育指导和支持服务。健全渭南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和各县市区资源中心机构成员设置,配备特殊教育教研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康复训练、家长教育等巡回指导工作。

(六)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1.加大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力度。依托国培计划和省培项目,加强特殊教育校长、骨干教师和专业教师培训力度,县市区要加强特教教师全员培训,采取集中面授、网络培训、送教下乡等多种方式保证特教教师每五年接受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对于随班就读学校校长、教师、资源教师和送教上门教师各县市区三年内至少组织1次特殊教育专项培训。

2.加大特殊教育教职工配备力度。按省定编制标准配备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加强康复医生、康复治疗师、康复训练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对招收重度、多重残疾学生较多的学校,适当增加教职工配备。为招收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配备专兼职资源教师、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补充特殊教育教职工。

3.提高特教教师专业水平。2019年秋季开学起,全市所有特殊教育专兼职教师应取得教师资格证,非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的教师应在任职后5年内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特殊教育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加强新任教师的岗前培训。完善特教教师职称评聘指标体系,将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工作纳入教师职务(职称)评聘统一规划。开展特教教师赛教和优秀论文评选等活动,提升特教教师的专业化水平,加大特教教师评优和宣传力度。

(七)深化特殊教育课程教学改革。

1.加快新课程教材使用。依据盲、聋和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标准(2016年版),组织新课标新教材培训,加强新课程教材的研究和使用。

2.推进个别化教学,提高教育教学的针对性。鼓励特教学校加强对多重残疾、重度残疾以及孤独症等学生的教育研究,要根据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意见,针对每个残疾学生特点,分别制定教育方案,推进差异教学和个别化教学。

3.加强特殊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统筹建立特殊教育信息资源,以“陕西教育人人通综合服务平台”等为载体,增加课程资源,深化融合应用。鼓励学校、教师开发实用有效的教具、学具和康复辅助器具,开展自制教具、学具和康复辅助器具评比。完善特殊教育质量监测制度,探索适合残疾学生发展的考试评价体系,保证评价的科学性、规范性和独立性。

4.加强特殊教育研究。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开发适合残疾学生需要的校本课程。注重加强学生的生活实践、心理健康、安全法制教育,培养学生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开发学生潜能,补偿学生缺陷。开展读书比赛,建设书香校园,培养残疾儿童良好阅读习惯。

五、强化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渭南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是一项惠民、利民的综合工程,涉及多个部门,需各有关部门通力配合。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落实各级教育、发改、民政、财政、编制、人社、卫计、残联等部门的具体任务。教育部门要牵头制订特殊教育发展实施方案,加强工作指导,强化师资培训,提升教育质量。发展改革部门要把特殊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特殊教育项目。民政部门要做好福利机构残疾儿童抚育和残疾学生救助工作。财政部门要健全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好资金投入政策。编制部门要负责制定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推动落实工资待遇、职称晋升等方面的政策。卫计部门要支持做好特殊教育学校“医教结合”工作,做好医疗技术支持与服务工作。残联要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实名调查登记工作,继续加大对特殊教育学校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加强残疾儿童少年康复救助和就业指导等工作。

(二)强化宣传。加大特殊教育宣传力度,提高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残疾儿童少年家长对特殊教育的认识。通过开展特教学校开放日、结对共建等活动,畅通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关心支持特殊教育发展的渠道,大力宣传其中的先进典型事迹,营造全社会共同促进特殊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每年市上将对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县市区以及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

(三)加强督导检查。市上将特殊教育发展情况纳入义务教育均衡县、双高双普验收的指标体系。将组织专家对县市区特殊教育二期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特殊教育学校进行巡视诊断。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对各县市区落实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情况组织专项督导,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督导检查和问责机制,并将结果向社会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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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