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渭南初级中学:
为了推动我市中小学落实课程标准,加强课程建设,整合课程资源,改进教学方法,进一步提升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深化我市立德树人“四新四大”工作,现将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届义务教育学校课程建设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同时就申报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申报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动员辖区内各中小学校积极申报,并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确保优秀成果申报工作有序顺利进行。
二、申报办法及报送时间。申报材料经申报者单位、县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于2018年6月15日前报送至渭南市教研所,逾期不予受理。
三、推荐数量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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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推荐单位 |
推荐数量(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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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临渭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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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高新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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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经开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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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富平县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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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大荔县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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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渭南初级中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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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合阳县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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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蒲城县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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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澄城县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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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华阴市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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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华州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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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潼关县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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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白水县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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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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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刘晓莉 联系方式:13759637376
电子邮箱:wnsjysjks@163.com
渭南市教育局
2018年6月4日
陕西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第二届义务教育学校课程建设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局,厅属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广大中小学落实课程标准,加强课程建设,整合课程资源,改进教学方法,进一步提升中小学的课程实施水平,深化我省立德树人“四新四大”工作,更好发挥课程育人在学校育人中的作用,省教育厅决定开展第二届陕西省义务教育学校课程建设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重视课堂教学改革,实施素质教育,提高义务教育质量。通过学校课程建设,有效整合课程资源,体现学校办学理念,彰显学校办学特色,进一步转变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式,提高课堂效率,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评选原则
(一)整体性。课程建设要以学校为单位,以学生全面发展和学习主体性地位为出发点整体规划,涵盖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涉及课堂教学、社团建设和实践活动,确保国家课程标准得到落实,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有效实施。
(二)全面性。课程建设要兼顾所有学科和所有年级,面向全体学生,体现学生核心素养的各个方面,得到全体教师的认同,体现全员育人要求。要有课程目标、实施方案、评价标准、考核办法。
(三)主题性。课程建设要体现学校办学理念,具有鲜明的主题性,课程资源得到有效整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育人目标明确。
(四)校本性。课程建设要实现国家课程的校本化,体现学校文化建设的核心理念,符合学校师资状况,尊重学校发展的历史积淀,切合学校所处的地域文化特色。
三、评选条件
课程建设成果要完整呈现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实施、课程评价,确保四个课程要素之间具有一致性。
(一)课程定位准确,切合学校发展需要和学生成长需求,符合素质教育理念并具有特色。
(二)课程设计科学,课程目标明确,内容编排合理,有完整的课程纲要和实施方案。
(三)课程管理规范,课程实施规范有序,评价体系完备,课程开设深受学生喜欢,育人目标明确。
(四)课程建设能够凸显与学习目标一致的学生学习方式,实现学习方式的多样化,特别是要注重为学生开展探究性学习提供平台,使学生经历完整而真实的学习过程。
四、申报材料
(一)《陕西省义务教育学校课程建设优秀成果评选申报表》(见附件,打印表一式3份,电子版由各市(区)教育局审核后统一发到邮箱:243827251@qq.com)。
(二)参评文本(包括学术论文、专著、报道等原件一份)。
(三)与课程实施配套的课程表。
(四)课程实施中教师、学生、学校获得市级以上的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
(五)音像资料。参评成果提供20分钟以内由课程开发主持人口述的视频资料(存储在移动硬盘上,上报时请写单位、课程成果名称等信息),主要阐释申报理由、课程思想或者课程理念、课程开发与实施思路、学生学习成效等方面突出的事迹和案例。
五、申报程序
(一)初评。由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初评,推荐优秀成果报省教育厅参加复评。每市(区)推荐成果数量不超过10项。
(二)复评。省教育厅组织评委会评审,评选结果在省教育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并予以公布。
(三)评选结果。省教育厅将对评选出的课程建设优秀成果颁发获奖证书,举办课程建设成果交流展示会,向全省中小学推广课程建设优秀成果。
六、材料报送
请各市于2018年6月20日(星期三)之前将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版申报表、相关证明材料、音像资料等)报至陕西省教育厅。
联系人:潘燏 电话:029—88668898
联系人:洪莹 电话:029—88668895
报送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陕西省教育厅315室(基础教育一处)
邮编:710061
附件:第二届陕西省义务教育学校课程建设优秀成果评选申报表.docx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