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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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教育局 <br/>关于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放暑假的通知 <br/>

2018/06/27 8.8k 阅读 182 点赞

各县市区教育局,渭南高级中学、渭南初级中学:

现将2018年全市中小学校放暑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放假时间:

(一)义务教育学校

放假时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暑假放假时间最迟不得晚于7月13日。

收假时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秋季开学时间为8月30日至31日报到,9月1日正式开学。

幼儿园放假收假时间参照义务教育学校执行。

(二)普通高中学校

放假时间:普通高中学校暑假放假时间最迟不得晚于7月20日。

收假时间:普通高中学校秋季开学时间为8月30日至31日报到,9月1日正式开学。

中等职业学校放假收假时间参照普通高中学校执行。

对于确需补课的新一届高三年级学生,各县市区和普通高中学校可在8月1日至30日集中组织学生进行补课,补课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具体时间由县市区和高中学校自行安排)。按照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5〕6号)精神,补课要以答疑、辅导等形式进行,不得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

凡组织高一年级新生提前军训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由县市区教育局报市教育局审批后,可提前开学军训,且不得组织课堂教学,开学时间不得早于8月15日。学校在军训期间不得向学生收取军训费、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费用。

二、相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假期安全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做好暑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开展校园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留隐患,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放假前,要组织广大师生进行专题安全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在放假前,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发放宣传资料、致家长一封信、手机短信等方式,把学生暑假安全须知告诉家长,指导学生家长做好子女暑期安全教育、管理和监护工作,防止发生溺水、煤气中毒、食物中毒、交通伤亡等安全意外事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暑期24小时值班制度,并保持通讯畅通,遇有突发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理,并立即上报市教育局,不得瞒报或拖延。

(二)严格落实各项“减负”规定。各县市区教育局和中小学(幼儿园)要本着“休息为主”的原则,严格遵守各项“减负”规定,严禁学校组织学生到校集体补课或上课。学校不得将教育教学用房出借、出租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学校和教师不得参与、动员或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各类复习班和培训班,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学校暑假集体补课行为进行不定期检查,对违规补课行为公开曝光、严厉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各县市区教育局和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加强传统美德、尊老爱幼、革命传统的教育活动,教育广大学生积极参与社区社会实践、公益宣传、亲近自然、文明、节俭、移风易俗等志愿者活动,积极开展拥军、拥属、敬老助残等活动,用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教育和引导中小学生文明度假,引导家长加强对子女假期的教育管理,不要人为加重学生假期课业负担。学校和家长要引导学生自觉抵制反党、反社会主义以及极端恐怖主义的言行。

(四)强化中小学校长教师培训。暑假期间,各县市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两个队伍建设,统筹安排县域内校(园)长、教师培训工作,制定暑期校(园)长、教师培训计划与实施方案,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天。培训实施方案要注重实效,培训对象要多关注乡村学校(园)长和教师。请各县市区于7月20日前,将暑期校(园)长、教师培训计划与实施方案(含电子版)报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联系人:李斌,联系电话:2930853,电子邮箱:wnjsgzk@163.com。市教育局将在暑期对县市区校(园)长、教师培训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渭南市教育局

2018年6月2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