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
现将《民办学校行政许可事项专家评估团现场勘察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渭南市教育局
2018年8月27日
(全文公开)
民办学校行政许可事项专家评估团现场勘察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对管理涉及面广、专业技术审查能力要求较高的行政审批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现场勘察的原则及目的
按照“分级审批、市县共管,以属地管理为主”原则,通过评估,推进学校党建、办学条件、管理体制、教学质量、安全稳定等方面标准化建设,规范学校依法办学行为。
二、需现场勘察的事项
1.民办学校筹设、设立、变更、分立、合并。
2.其他需要现场勘察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现场勘察执行的标准
《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GBT29315-2012)
《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教职成﹝2010﹞12号)
《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标准(试行)》(陕教发〔2011〕39号)
《渭南市民办学校行政许可办事指南》
《渭南市民办学校年度检查评估表》
中省市若有新标准及规范出台,按新标准执行。
四、现场勘察的内容
1.被勘察方参照《渭南市民办学校年度检查评估表》,按照6个A级指标构架形成对标报告,报告中要对三级指标逐条逐项对照自查自评,提供相关印证资料。
2.专家团责任到人,结合各自专业知识,采取查阅资料、随机谈话及实地检查三种方式,使用《渭南市民办学校年检评估表(试行)》对学校进行全方位现场勘察评估,统一问题反馈。
五、勘察人员的组成
1.由市教育局行政审批科牵头,根据办学层次、学校类别联合局相关业务科室,实行随机抽调办学机构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相关专业人员组成专家评估团的现场勘察制度。
2.办学机构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按市教育局要求随机抽调4名或4名以上人员组成专家评估团,填写《渭南市民办学校现场勘察评估组专家信息登记表》(附表1)。评估组专家应具备从事相关专业领域管理3年以上工作经验,相关专业领域涉及:学校党建、办学条件、管理体制、人事财务、教学质量、安全稳定等方面。
六、工作职责
(一)行政审批科职责
1.牵头组织现场勘察工作,明确现场勘察的项目、时间和地点等。
2.负责现场勘察工作的联系和沟通,协调处理现场勘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
3.召开随机抽调专家培训会,对人员进行任务分工。
4.听取被勘察方和专家团意见,汇总勘察结果。
5.做好其他服务工作。
(二)业务科室职责
1.全程指导与把关。
2.协助做好对口业务专家团人员的组织抽调工作。
3.审批通过后,协助行政审批科做好管理权限移交和后期业务指导工作。
(三)专家团人员职责
1.结合专业知识,按分工完成具体的勘察工作。
2.签署现场勘察意见,提交勘察记录。
3.对现场勘察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4.汇报勘察情况。
七、工作程序
1.制定勘察工作计划,告知申请人勘察的内容和程序。
2.根据行政审批事项内容,通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随机抽调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现场勘察专家团。
3.勘察人员按照分工,依据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实施现场勘察,逐项审查,记录存在问题,填写《渭南市民办学校现场勘察评估问题反馈清单》(附表2),并经学校负责人签名确认后一式三份,市、县教育局各存档一份,反馈学校一份。
4.向申请人反馈审查意见和建议。
八、工作纪律
1.勘察人员应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遵守八项规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忠于职守、秉公办事。
2.勘察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工作程序,依照规定进行审查,保证工作质量,实事求是作出审查结论。
3.勘察人员与申请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申请回避。
4.勘察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向申请人索取财物、礼品、礼金等。
5.勘察人员严禁以任何形式向申请人提供有偿服务,严禁将申请人信息资料提供给第三方获取不正当利益。
附表1
渭南市民办学校现场勘察评估组专家信息登记表
县(市、区):教育局(盖章) 201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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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单 位 |
行政职务或 专业技术职务 |
职 称 |
学 历 |
专 业 |
工龄 |
市级以上荣誉 |
联系方式 |
备 注 |
备注:此表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填报,人员一经确定,不得更换。
附表2
渭南市民办学校现场勘察评估问题反馈清单
学校名称: 评估项目: 20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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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问题描述 (必填项) |
整改建议 (选填项) |
整改时限 (必填项) |
注:此表一式三份,市、县教育局各存档一份,反馈学校一份。
评估人: 学校负责人签名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