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做好2023年职业教育宣传活动周宣传工作,加大职业教育宣传工作力度,全面营造职业教育发展良好氛围,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渭南日报社联合制定《渭南市2023年职业教育宣传周宣传方案》如下:
一、宣传报道重点
1.中、省职业教育政策法规。
2.渭南市职业教育三年来发展变化(含渭南市职业教育大事记、渭南市职业教育创新举措、渭南市职业教育发展成果》。
3.全市职业院校[指中、高等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风采展示。
4.学生在职业院校就读现状、就业及升学情况;优秀毕业生先进典型。
5.各职业院校专业开设和实习实训情况,重点宣传精品专业、示范专业、特色专业建设、招生和教育教学开展等。
6.市、县和各职业院校举办技能大赛情况。
7.各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助力乡村振兴、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情况。
8.各职业院校、有关行业企业、社会组织为扩大职业教育影响,提高社会知晓率、认知度等需要宣传的其他方面。
9.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交办的有关职业教育的其它重大宣传任务。
二、媒体支持
渭南日报社所属的《渭南日报》、渭南新闻网、渭南发布APP及官方头条号、公众号全方位支持我市职业教育发展成果宣传报道。《渭南日报》要闻版宣传报道我市职业教育重大成果、重大会议等;《渭南日报教育周刊》开设职业教育专栏或专版;职业教育宣传周期间,重磅推出《渭南市职业教育宣传特刊》;《渭南日报教育周刊》所属官方头条号、官方公众号增开职业教育宣传版块。
三、宣传报道期限和安排
职业教育宣传报道共分为三个阶段,分别为氛围营造阶段、活动开展和宣传延续三个阶段。
1.氛围营造阶段。自4月1日起,职业教育宣传活动周开始前止。期间,《渭南日报教育周刊》及新媒体账号将根据市教育局安排采写刊发全市职业教育会议,深度解读我市职业教育发展现状、优惠政策和取得的重大成就;已审批确定的职业教育精品专业、示范专业及特色专业等。
2.活动开展阶段。为职业教育宣传活动周期间。将围绕职业教育宣传活动周展开详实的宣传报道,重磅推出《渭南市职业教育宣传特刊》,特刊版数和版面根据工作实际确定。
3.宣传延续阶段。为职业教育宣传周后的整个年度。拟于5月底召开全市职业教育宣传暨招生宣传工作座谈会。全年重点围绕各职业院校的办学方略、实训场景、就业、升学等;陆续推出职业院校优秀毕业生先进典型;集中报道宣传各类技能大赛等。
四、工作职责
1.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遴选确定特刊需进行风采展示的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社会组织,于4月10前,将确定名单告知渭南日报社。
2.《渭南日报教育周刊》编辑部工作人员全员参与到职业教育宣传报道之中,负责在职业教育宣传周期间的采访、协调及特刊刊发等事宜;负责采写、编排特刊中全市职业教育发展成果版相关内容;负责确定风采展示院校的宣传稿件采写及视频拍摄;负责年度内职业教育宣传执行。
3.各职业院校负责提供各自书记或院(校)长有关职业教育发展思考的文字材料,约500字左右,由《渭南日报教育周刊》编辑部工作人员根据工作实际协调排版、刊发等事宜。
五、联系方式
渭南市教育局 张 茜 0913-2930855
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谭 欣 0913-2363061
渭南日报社 陈志敬 15909130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