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12)的相关规定,市公安局委托爆破专家组对申请换发《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企业进行现场审查评审。依据综合评审结果,经市公安局研究决定,拟对符合要求的潼关县鑫源矿业有限公司等两家单位换发《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现予以内外网公示。
一、公示名单
1.潼关县鑫源矿业有限公司(潼关)
2.韩城市杏树沟联办煤矿(韩城)
二、公示时间
2020年6月2日至6月7日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请提供相关调查线索,我们将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进行严格保密。
公示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433室。
受理时间: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受理电话:0913-2126685 2126680(值班电话)
渭南市公安局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