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
政策公示公告

这种“警察”千万别信!

2020/06/21 1.8w 阅读 246 点赞

近期冒充“公检法”的诈骗套路频频升级还望广大市民朋友们谨慎!谨慎!再谨慎!让我们先了解一下什么是冒充“公检法”类通讯网络诈骗。

近日,市民王某接到陌生号码打来的电话,对方自称是社保局工作人员,告知警方以其社保卡违规操作为由立案侦查,需要受害人王某“自证清白”,让其保持通话,案件处理期间,不可以与他人进行联系,后以电话会被监听为由,要求用QQ视频进行通话,对方昵称“郑军”。通话过程中,诈骗分子发送“假通缉令”给王某,同时发送钓鱼链接,让王某填写银行卡号、密码,随后告知要办理银行动态密令,王某便至附近银行网点办理,随后将验证码告知对方,被骗人民币200余万元。

冒充“公检法”诈骗的案例其实并不鲜见,但依旧会有市民在接到“警方”来电时,脑子一时短路,上当受骗。骗子找上门时如何做到不慌乱?首先要摸清他们的诈骗路数!

1、诈骗分子通过不法渠道获得受害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等身份信息。利用改号软件,冒充公检法、社保局等部门工作人员拨打电话,准确说出受害人的姓名、身份证号,震慑受害人。

2、言语威胁恐吓受害人涉嫌“诈骗”“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如不及时处理,银行卡将在半小时以内被冻结,并会被通缉。

3、一旦取得受害人因害怕而选择相信诈骗分子,诈骗分子便会以通话会被监听为由,要求改用QQ等网络通讯软件进行“视频办案”。

4、要求受害人按照提示在手机输入“#+数字”,实现呼叫转移,拦截受害人的短信,并给受害人查看假“通缉令”。

5、随后以查账的名义,要求受害人“自证清白”,发送钓鱼网站,骗取受害人银行账号和密码。

6、操作受害人的银行卡,进行转账。

受害人心理:

1、受害人认为对方能准确说出姓名、身份证号,实施诈骗期间会发送带有受害人详细信息的假通缉令,抓住受害人害怕承担刑事责任的心理。

2、实施诈骗过程中,犯罪分子“查流水”代替“转账”“汇钱”等敏感词汇,使得受害人放松警惕。

民警提醒:

1.买卖身份证等个人信息已成为黑灰产业链,生活中要保护好个人信息,切勿将姓名、身份证号、社保卡号透露给陌生人。

2.公安机关不会通过电话、网络办案,做到不轻信、不慌张、不转账,更不会通过网络发送法律文书,紧急情况应及时拨打110。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