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切实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16年元月至2019年12月31 日,白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依法查扣了交通违法、事故车辆共计34辆,车辆所有人至今未到交通管理大队接受处理。现将以下逾期不接受处理的机动车予以公告,请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自公告之日起,及时到白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预防处理中队接受处理。经公告3个月后仍未接受处理的,白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对车辆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白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0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