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宣布以下一名外国人所持居留许可作废。居留许可作废日期自公示发布第11日起生效。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1、TOUB HAJAR,女,摩洛哥,护照号码:YB0151295,居留许可号码:102536394,停留有效期至2024年8月31日。
渭南市公安局
2024年3月1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宣布以下一名外国人所持居留许可作废。居留许可作废日期自公示发布第11日起生效。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1、TOUB HAJAR,女,摩洛哥,护照号码:YB0151295,居留许可号码:102536394,停留有效期至2024年8月31日。
渭南市公安局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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