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近期,我市范围内陆续出现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非法宣传,个别“机构”和个人通过伪造证明材料、虚构住房消费行为(虚拟或假借正规的房地产管理机构和开发企业的网站、二维码、公章、倒卖伪造的购房合同)等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更有甚者利用跨省通办在异地取得备案后的购房合同等相关材料及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骗提公积金,市公积金中心在受理提取业务时已发现多例缴存人持上述证明材料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以上行为严重违反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影响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正常秩序。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维护法规的严肃性和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住房公积金提取工作秩序,杜绝违规行为,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随着市公积金中心与不动产、民政、委托银行等部门数据共享,市公积金中心在办理提取业务过程中,将严格按照提取相关政策执行,对发现提供虚假房屋权属证明、虚假购房合同或其他虚假证明材料,以及使用购房证明材料提取后撤销备案等手段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者,一经查实,市公积金中心将在第一时间报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同时市公积金中心对持虚假资料骗提住房公积金行为核实后,追回骗提资金并冻结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五年内不得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不得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二、市公积金中心将建立违规骗提住房公积金黑名单,严厉打击骗提住房公积金违规行为,维护社会诚信体系。
凡是符合市公积金中心提取条件的缴存人在柜台办理时通过银行结算系统资金即时到账。
广大市民如发现宣传虚假信息、违规骗提住房公积金的,可向市公积金中心举报。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举报电话:(0913)2933162、2933159。
特此告知。
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二五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