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寻找“最美公积金人”宣传活动的通知,在全省住房公积金行业启动寻找“最美公积金人”宣传活动,持续深化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深入推进“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服务提升三年行动,展现行业良好精神面貌。
通知明确,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2023年10月—11月为启动预热阶段,各中心根据寻找范围和要求广泛动员宣传,形式多样开展寻找工作;2023年11月—2024年1月为专题寻访阶段,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根据各中心推荐、网络投票等形式开展省级寻访,住房城乡建设部还将组织媒体记者进行实地寻访和综合评议;2024年2月起为宣传推广阶段,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发布年度全国“最美公积金人”名单,并与地方单位同步开展全方位、立体化宣传工作。同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在全省住房公积金行业内迅速掀起“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干有目标、学有榜样”“学习典型、争当先进”的宣传热潮。
通知要求,各公积金中心要及时部署寻找“最美公积金人”宣传活动,按照“四美”要求,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不拘泥于岗位、职务,实现优中选优、择优推荐。要严格审核推荐人选的资格和事迹材料,严把政治关、条件关、事迹关,确保推荐人选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最美公积金人”的先进事迹,将“最美公积金人”宣传活动融入到实际工作中、具体岗位上,在晋级晋职、学习深造、考核奖励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充分体现对“最美公积金人”先进典型的关心关爱,激发行业从业人员荣誉感、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