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
政策通知公告

渭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2023/08/21 6.1k 阅读 528 点赞

邯郸市祥路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郭鹏与你公司的劳动争议案,因你公司经本委依法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已依法缺席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公司送达渭劳人仲案字〔2023〕第80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驳回申请人本案仲裁请求。

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

如不服本裁决,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