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记者从渭南市民政局获悉,《陕西省高龄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发放办法》(陕民规〔2025〕3号)即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1月30日。该新政在补贴标准、申请流程、认证机制等方面实现优化升级,同时陕西省建立覆盖不同年龄段的老年人优待服务体系,为全省老年人提供更全面、便捷的福利保障。
根据规定,高龄补贴按年龄分四档发放:70-79周岁每人每月50元,80-8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200元,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300元,各地可按“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本地已出台的优待政策。
申请渠道方面实现“线上+线下”双便利,老年人可通过“陕西民政”公众号线上申请,也可向户籍地或省内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线下申请,申请材料仅需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无需复印件及照片。权益保障进一步强化,取消高龄补贴最多补发12个月的限制,未及时复审停发的补贴经核查后可全额补发,同时合并“高龄补贴”复审与“养老待遇领取”认证,老年人一次认证即可通过两项待遇资格审核。
除高龄补贴外,陕西老年人可享受多维度优待服务。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及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老年人,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部分或全额代缴;机场、车站、码头等设有老年人购票专用窗口,候车(机、船)室及非对号入座的公共交通工具均设置老年人专座;政府投资建设的各类老年人活动场所向老年人免费开放;人民法院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实行诉讼费缓交、减交或免交政策,司法行政部门组织相关机构为老年人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援助或法律服务。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还可享受额外优待:免费进入收费公园、旅游景点、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等场所;就医时可优先挂号、检查、化验;每年可享受1次免费健康体检;优先购买机票、车船票;同时享受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公共交通及其他相关优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