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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教育局 <br/>关于2017-2018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放寒假的通知

2018/01/16 2.3k 阅读 283 点赞

各县市区教育局,渭南高级中学、渭南初级中学:

现将2017-2018学年度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放寒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义务教育阶段(含幼儿园)

放假时间:寒假放假时间最迟不得晚于2月6日。

收假时间:春季开学时间为3月3日报到,3月5日正式上课。

2.高中教育阶段

放假时间:寒假放假时间最迟不得晚于2月6日。

收假时间:春季开学时间为2月24日报到,2月25日正式上课。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放假时间原则上按照市上统一要求,各县市区可结合各自实际,统筹安排。

二、相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假期安全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和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做好寒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开展校园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留隐患,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放假前,要组织广大师生进行专题安全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发放宣传资料、致家长一封信,手机短信等方式,把学生寒假安全须知告诉家长,指导学生家长做好子女假期安全教育、管理和监护工作,防止发生煤气中毒、食物中毒、交通伤亡等安全意外事故。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建立寒假24小时值班制度,并保持通讯畅通。遇有突发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理,并立即上报市教育局,不得瞒报或拖延。

(二)严格落实各项“减负”规定。各县市区教育局和中小学(幼儿园)要本着“休息为主”的原则,严格遵守各项“减负”规定,严禁学校组织学生到校集体补课或上课。学校不得将教育教学用房出借、出租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学校和教师不得参与、动员或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各类复习班和培训班,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学校寒假集体补课行为进行不定期检查,对违规补课行为公开曝光、严厉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各县市区教育局和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加强传统美德、尊老爱幼、革命传统的教育活动,教育广大学生积极参与社区社会实践、公益宣传、切近自然、文明、节俭、移风易俗等志愿者活动,积极开展拥军、拥属、敬老助残等活动,用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教育和引导中小学生文明过节,引导家长加强对子女假期的教育管理,不要人为加重学生假期课业负担,让学生轻松愉快健康过节。学校和家长要引导学生自觉抵制反党、反社会主义以及极端恐怖主义的言行,让广大师生度过一个文明、温馨、吉祥的春节。

                                                        渭南市教育局

                                                        2017年12月2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