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渭南高级中学、渭南初级中学:
为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全市非学历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校外培训机构)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广大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教基厅〔2018〕3号)有关要求,市教育局决定对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底调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要对本辖区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一次全面摸底调查,登记造册。重点查验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办学范围,是否依法依规到教育部门进行了审批备案,是否到民政部门进行了登记,有无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期限内等,并按照实际情况认真填写《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情况表》(见附件1)。
二、各县市区要指导辖区内中小学校全面普查登记每一名学生报班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情况,并按要求填写《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情况表》《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附件3)。排查中小学校及教师是否有参与民办培训机构的行为,并对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开展学生课后服务政策情况进行督查。
三、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积极联系本地民政、人社、工商等部门,摸清辖区内每一个校外培训机构的实际情况以及每一位在校生参加校外培训情况。并于3月19日前将调查情况报告及附件1-3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纸质版电子版一并报送)。
联 系 人:唐俊芳
联系电话:2930831
电子邮箱:wnjjk2013@163.com
附件:
渭南市教育局
201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