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澄城县教科局、高新区教体局:
根据《渭南市幼儿园评估分类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在幼儿园自查、县市区教育局核查的基础上,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全市11个县市区(潼关县无复验幼儿园)满五年的176所市级一类园逐园进行了复验,现将复验结果通报如下。
从复验情况来看,经过五年的发展,幼儿园保教理念不断更新,能积极创造条件,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教育理念在逐步落实。幼儿园牢固树立了安全办园的意识,办园条件、教师专业技能普遍提高,一日常规管理日益规范。同时也发现一些幼儿园仍存在保教人员配备不足,特别是保健人员配备不到位的问题;存在重视活动室、户外活动场地建设,轻视厨房、厕所(卫生间)建设的问题;重视部室、区角、区域数量设置,轻视设施配备及其功能发挥的问题;重视制度建设、轻视细化落实的问题;乡镇民办园追求户外活动场地视觉美化(用草皮等全部软化户外活动场地),而忽略活动场地要接近自然、贴近生活,为幼儿快乐成长服务的问题;大部分民办园“小学化倾向”突出的问题;一些乡镇中心园法人、财务不能完全独立的问题。
经专家组评议,全市176所接受复验的幼儿园,38 所被评定为优秀格次,87 所被评定为良好格次,28 所被评定为合格格次,22所被评定为基本合格格次,1所被降类。
希望各县市区教育局对照《陕西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和《渭南市幼儿园评估分类认定标准》,充分发挥省级示范园的引领辐射作用,强化日常管理与指导,督促幼儿园按照专家组反馈的问题积极整改。
希望各幼儿园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明确办园目标,优化办园条件,规范办园行为,精细化落实幼儿园一日常规管理工作。幼儿园要重视对保教人员的专业学习与培训,不断提高办园水平与保教质量。
各幼儿园要组织全园教职工认真梳理专家组现场反馈的问题,加强学习与反思,积极整改,整改结果报县市区教育局。被评定为优秀及良好格次的幼儿园整改期限为发文之日起到9月底,被评定为合格及基本合格格次的幼儿园整改期限为发文之日起到10月底,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期限整改的,幼儿园要向县市区教育局书面说明情况,整改期限最迟不得超过2019年6月底。凡在规定期限没有整改到位的,市上视其情况给予降类处理并全市通报。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组织专家对幼儿园整改结果进行评验,评验结果报市教育局。市县评验工作纳入到年度幼儿园评估分类认定工作中一并进行。
附:
渭南市教育局
2018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