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
政策公示公告

白水县禁限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2020/10/22 1.5k 阅读 356 点赞

为有效改善全县空气质量,落实好县政府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工作要求,推进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减少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污染,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白水县城区烟花爆竹禁限燃放管理规定》,特向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为了安全和环保,请您尽可能减少燃放或不燃放烟花爆竹,燃放时应做到依法燃放、文明燃放、安全燃放。

二、严格遵守县政府禁限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结婚、丧葬活动时尽量减少燃放烟花爆竹,接新车、开业、乔迁等活动时坚决不燃放烟花爆竹。

三、树立安全、文明、环保生活新理念,摒弃燃放烟花爆竹陋习,形成浓厚的防治大气污染氛围,争当文明市民,共同守候蓝天白云。

四、请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各类燃放产品,不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不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向外抛掷烟花爆竹,不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不在醉酒后燃放烟花爆竹。

让我们身体力行,做到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并勇于同违规燃放行为作斗争,自觉成为生态文明的建设者,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共同为营造宜居新白水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白水县公安局 

2020年10月2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