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白冰涛)12月5日,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渭南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预案》中提到的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者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依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事件分级方法,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Ⅰ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Ⅱ级)、较大突发环境事件(Ⅲ级)和一般突发环境事件(Ⅳ级)。
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科学处置,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则。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预案》的编制旨在健全渭南市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将突发环境事件对人员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