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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标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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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标准的公告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发布时间:2026-01-14 10:51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

依据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渭人社发〔2026〕2号文件精神,现就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标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标准

临渭区(含高新区)、华阴市、潼关县、大荔县缴存基数下限标准为2250元/月;

华州区、澄城县、合阳县、蒲城县、富平县、白水县缴存基数下限标准为2140元/月。

二、调整时间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标准从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1月1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