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伯阳)6月16日至18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晓英带队在我市开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琦参加执法检查相关活动。
检查组先后深入潼关县、华阴市、华州区部分镇、村和治理现场,检查中央“巡审督”反馈问题整改和秦岭违规穿越整治、秦岭“五乱”问题综合治理、农家乐(民宿)运营、野生动物保护等情况。其间,召开座谈会听取我市贯彻实施《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情况汇报和意见建议。
检查组对我市全面贯彻落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依法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全面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实际行动当好秦岭卫士。要坚持依法监督,强化协同监管,健全完善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跨部门协作机制,对照条例规定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地见效。要完善法治保障,压实法定责任,结合秦岭生态保护工作实际,积极配合《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进行修订,以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秦岭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