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渭南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的整改方案》(渭市字﹝2025﹞31号)要求,相关整改责任单位严格落实整改责任,认真推进整改落实,目前,“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深刻全面问题”(序号一)、“《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编制缓慢问题”(序号五)、“临渭区南塬砖厂布局扎堆问题”(序号九)、“韩城市煤炭消费控制不力问题”(序号十一)、“渭南市推进城市供热管网建设力度不大问题”(序号十二)、“禁燃区散煤问题”(序号十三)、“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升级问题”(序号十四)、“部分县市区污水处理厂数据超标问题”(序号二十二)、“华州区历史遗留尾矿库治理工程逾期未完成问题”(序号二十九)、“非正规垃圾点排查整治不力问题”(序号三十二)等1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由市级牵头验收单位组织进行了验收并出具了验收销号意见,现将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6月8日至6月2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进行反馈。
电话:0913—2158339 邮箱:wnhbdczb@163.com
附件: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部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公示(第二批).doc
渭南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