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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6年市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6/06/04 3.9k 阅读 189 点赞

各县市区教体局,局属有关单位,市政府机关幼儿园:

为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大力培育和推广先进教育教学经验,充分发挥优秀教学成果的示范、辐射与引领作用,推动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含特殊教育学校),各职业学校、教研机构、电教机构、教师进修学校、学术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单位及个人,均可申报基础教育教学成果。

二、成果内容

本次评选聚焦新时代基础教育改革发展重点,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教育强国建设战略部署,重点征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健康第一”理念、落实“五育并举”、深化“双减”政策、推进教育优质均衡与高质量发展的教学成果;突出核心素养导向的课程教学改革、课堂教学创新、教学评一体化、跨学科融合育人、思政与学科德育融合渗透、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构建、教育数字化转型与人工智能赋能教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心理健康教育与劳动教育实践、规范办学与提质增效等方面,经过实践检验、成效显著、具有示范引领和推广价值的优秀教学成果。

三、成果要求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必须符合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体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时代精神和核心素养培育理念,突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强调学生活泼、主动地全面发展。

(二)立足教育教学实际。围绕基础教育教学重点、难点和堵点问题进行实践探索,着力解决在课程建设、课堂教学、评价改革、资源开发、家校社协同、心理健康教育、劳动教育、思政一体化、人工智能赋能教学等方面问题有突破、有实效。

(三)突出科学创新理念。坚持先进科学的教育理念,

紧扣核心素养培育目标,立足一线教学真实场景,积极探索、

大胆突破、思路科学、方法规范,兼具理论价值与实践价值。

(四)注重实践落地实效。经过不少于2年的一线实践检验(特等奖不少于4年),数据详实、成效显著,能切实提升育人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价值和推广应用前景。

四、申报主体要求

(一)个人申报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其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实施和总结的全过程应由成果持有者主持、直接参加,作出主要贡献,至今仍在从事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探索。

(二)单位申报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应体现单位意志,其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实施与总结的过程均应由单位派人主持,并以单位为主提供物质技术条件保障。

(三)教学成果由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共同完成的,由共同完成单位或个人联合申报。完成单位或个人跨地区、跨部门的,应向成果主持单位或主持人所在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五、申报材料要求

各县市区报送的每一项教学成果均须认真准备如下材料:

(一)按要求认真填写《渭南市2026年基础教育教学成果申报表》(见附件1)。

(二)撰写成果报告,重在反映成果主要内容和实践检验过程,字数不超过8000字。内容具体包括四个部分:

1.问题的提出;

2.解决问题的过程与方法;

3.成果的主要内容;

4.效果与反思。

(三)支撑成果的其他文字材料,如论文、案例等,总字数不超过1万字。

(四)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

(五)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课件、软件等存于U盘中。

上述所有文字材料,采用仿宋小四号字录入,A4纸双面打印,竖装,需签字的必须亲笔签名。上报时须提交纸质及电子版材料。

六、成果报送

(一)每项成果《申报表》、成果报告、支撑成果的其他文字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按照顺序装订成册,一式5份,同U盘一起装入厚牛皮纸档案袋。一项成果装一个牛皮纸袋,并在纸袋正面贴上所附材料明细表(见附件2)。

(二)每项成果申报材料,经过学校、县市区逐级评选、审核后,统一报送渭南市教育研究所。

(三)市直单位将推荐成果报送市教研所参加联评。

(四)县市区、学校成果汇总表(见附件3)与成果材料一并报送,成果汇总表要加盖公章同时发送电子版。

(五)报送时间:2026年8月30日之前,逾期不予受理。所有报送的成果材料均不退还,请自行留底。

七、有关要求

1.请各县市区、学校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并组织教师进行申报,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逐级评选,保证推荐成果的质量。

2.各县市区、学校基础教育教学成果的推荐,须做好成果主持者、参与者的资格审查,确保参与者政治和师德表现过硬,且由一线教师主持(含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和中小学幼儿园主持完成的成果不少于推荐总数的60%。

3.成果材料中所有内容必须是原创性,不得抄袭、剽窃他人成果,也不能利用人工智能进行合成,提交材料时,须提供中国知网AIGC检测服务报告(报告以附件形式呈现并装入档案袋中)

4.凡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教学成果者,取消成果获奖资格,通报全市,并给予严肃处理,3年内不得申报市级成果评选。

5.同一单位内容相同或相似的项目限报1项;往年获奖成果在理论建树和实践研究中如无新的重大突破,不再列入本次评审范围。

联系人:王会贤 电话:0913-2108522

电子邮箱:wnsjysjks@163.com

附件:1:渭南市2026年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申报表.docx

                   2:渭南市2026年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明细表.docx

                   3:渭南市2026年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申报推荐汇总表.docx

                   4:成果填报材料网搜证明.docx

渭南市教育局

2026年6月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