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徐蕊)4月30日,蒲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面向全县旅游景区、餐饮住宿、旅游购物、交通客运及文旅配套各类经营者发布价格行为规范提醒告诫书,严防哄抬价格、价格欺诈、强制消费等违法行为。
告诫书要求,所有经营者须严格遵守价格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诚信合规经营,严禁借假期旺季串通涨价、捏造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操纵收费标准。线上线下经营须在醒目位置清晰公示商品价格、服务项目、退改规则等全部价格信息,严禁线上低价引流、虚假优惠误导消费。
针对景区门票及配套服务,各景区须严格落实门票定价及特殊群体减免惠民政策,不得变相取消优惠、增设“园中园”违规收费项目。观光车、讲解、文创套票等增值服务须坚持自愿选购原则,严禁强制捆绑销售、变相二次消费。
在购物、餐饮、住宿环节,要求商户严禁虚标原价、虚假打折、缺斤短两、欺客宰客;餐饮商户严禁使用“阴阳菜单”、低标高结、餐后临时加价;酒店民宿严禁恶意炒作哄抬房价,不得单方面毁约拒客、预订后临时涨价,不得强制搭售附加服务。
交通停车充电收费方面,客运、出租、网约车须严格执行核定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加价;停车场、充电服务经营主体须按规定标准计费,严禁增设临时收费、变相多收费、乱加价。
同时,要求各经营者须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整改不标价、乱收费、不合理定价等问题。“五一”假期,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巡查抽查和专项检查力度,对查实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罚、没收违法所得,恶劣典型案例一律公开曝光并纳入失信惩戒。消费者如遇价格乱象、消费纠纷,可留存证据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市场监管部门将快速核查处置。